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


◆◆◆食不言?我選擇不吃好了。◆◆◆
 
      「食不言」是禮節,食時多言亦有礙消化;但「同枱食飯、各自修行」,有點冷漠罷。
 
 
        尤其在茶樓,爸在翻看那疊看不完的報紙、媽在煲那馬拉松電話粥、手持板腦的哥正為差點兒打爆機而拍枱拍櫈兼自言自語、妹則把耳朶塞著在聽音樂,完事埋單,各自繼續各自的精彩;在家裡嘛,電視佐飯吃,定鏡的一家人都手拿碗筷「頭岳岳」口張開。情侶也不惶多樣,若不是離席時牽著手,還以為二人剛才鬧分手或純粹搭枱。還有朋輩聚會,柴娃娃坐在餐廳酒吧,理應興高采烈,但卻各自拿著板腦和電話不停的在「篤篤篤,篤篤篤」,WhatsAppWeChat、微博、LINEQQFacebookTwitter 諸如此類,太多戶口、太少指頭,噢,打烊,回家繼續。抑或他們其實都是被迫同枱,誰曉得?
 
 
        我卻認為同枱用餐除為了飽腹、人多好叫餸外,不就是聯誼的最佳時機嗎?所指當然不包括口沫橫飛、吵鬧搗亂、影響他人的喧嘩舉動。我猜在大部分情況下,除非癖好「背脊骨落」,否則仇家大概也不會同枱,若是席間人與人沒有聯繫的一頓飯,就好比忘了放薑放片糖的番薯糖水,淡而無味兼且並非那回事。
 
 
        共餐,是分享是溝通,談笑風生,賞心樂事;要是真的食不言,我寧選擇不吃好了。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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